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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是用未住的,不是用来妙的。从理论上说,买房不是附香,居往

发布时间:2022-01-07 19:22:32  来源:学与搜培训网  浏览:   【】【】【

房子是用未住的,不是用来妙的。从理论上说,买房不是附香,居往才是别需。但为知“宁买房不租房”?这说到底还是因为权利:人们不仅在买“产”,也在买“权”。对特权之上的受教育权,养老保障,医疗等权利的需求,有时比居住本身还强烈。越是人口流动大、业态更新快的城市,这个问题越紧迫。以租购同权为特色的房屋租货市场改革,正是狐住了这一深层次的需求,尝试实现租服供给不足和租磁赋权不足的双重解钟。

这段文字中“这个间题”撤的是:

A.租屋供给不足的状况替遮存在

B.房价超出许多刚需的购买能力

C.对物权之上各项权利需求强烈

D.房子长期以未被视为端值手段

【答案】C。

【解析】

“这个问题”出现在文段中间。观察前文可知,文段首先指出从理论上讲,“居住才是刚需”,并提出为何不租房的问题。随后指出是“因为权利”,即“对特权之上的受教育权、养老保障、医疗等权利的需求。有时比居住本身还强烈”。故“这个同题”指代前文对物权之上的权利的需求,对应C项。

A项:“租深供给不足”对应尾句,在“这个问题”之后,非其指代内容,排除。

B项:“房份超出许多别搭的购买能力”文段未提及,无中生有,排除。

D项:“被视为增值手段”对应首句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,是“这个问题”之前存在的客观情况,并这个问题”本身,排除。

故正确答案为C。


责任编辑:太原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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